但不能說產生靜電就有火災危險,只有當積累的靜電量足夠大或者物體的帶電量足夠大,靜電位足夠高時,才容易引起靜電放電。如果放電的火花能量大于物質材料的最小點火能量,就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防止和消除靜電的基本方法主要從以下3個方面考慮:第1,盡量減少靜電的產生;第2,在靜電不可避免產生的情況下,要加速靜電的逸散泄漏,防止靜電積累;第3,在靜電大量產生而且積累的情況下,要采取防止放電著火的措施,減少可燃物的數量,使其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雷電是天空中雷云的一種放電現象。當雷云對地面建筑物(或物體)放電時,雷電流可達幾十至幾百kA,這樣大的電流,即使持續時間很短,也能在放電通道上產生大量熱,溫度可達幾萬℃,可引起廠房著火,引起可燃、易燃物品爆炸起火,也可造成電氣火災,象前面提到的黃島油庫火災就是因為雷電擊中儲油罐造成的。因此,石油化工企業必須采取有效的防、避雷措施。防雷的方法,通常采用裝設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避雷帶、避雷器等防雷裝置。避雷針主要用來保護露天變配電設備,保護建筑物、構筑物和罐、塔類。避雷線主要用來保護電力線路。
避雷網和避雷帶主要用來保護建筑物。避雷器用來保護電力設備等。
(8)光線和放射線的控制
波長小于380nm的紫外線及波長大于770nm的紅外線,具有很高的熱效應,均有促進化學反應的作用,可使某些不穩定的物質著火或爆炸。因此對儲存運輸中的石油化工原料和產品,應采取有效的蔽光措施,絕熱保溫,削弱輻射熱的影響。放射線是放射性元素衰變時放射出的高速粒子束或電磁波,它能使氣體電離,也能夠促進化學反應而放熱,并有起火的可能,對它要采取“密封”和“屏蔽”的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2化學危險物的處理
(1)按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了解各種物質的物理化學特性,并根據不同的性質,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災害擴大蔓延的措施。在這方面,首先要考慮的是盡量通過工藝的改進,以危險性小的物質代替火災爆炸危險大的物質。對于具有自燃特性的物質,應采取隔絕空氣、防水防潮或通風、散熱、降溫等措施;嚴禁混儲、混運,以防兩種物質互相接觸發生反應而引起燃燒和爆炸。對不穩定的物質,在儲存中應添加穩定劑;對擴散性強的易燃易爆物質,要設置報警裝置等。
(2)按生產工藝特點采取的防火防爆措施
石油化工生產大都是在密閉設備內進行,要經常對設備和管線進行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對在負壓下生產的設備,應防止吸入空氣。在易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可采取通風置換措施,降低可燃物的濃度;在易燃固體的加工和輸送以及可燃氣體混合物的處理過程中,采用惰性氣體保護措施,以隔絕空氣,縮小以至消除可燃物與助燃物形成的燃爆濃度等。此外,加強對易燃易爆廢料的控制和處理、嚴守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程,也是預防火災爆炸事故的重要方面。
3防火防爆安全裝置
為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阻止其擴大和減少破壞,人們還研制出了許許多多的防火防爆和防止火焰及爆炸擴展的安全裝置,并在實際生產中廣泛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